更新时间:2023-04-12 本信息浏览数:
补贴对象: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,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,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。
补贴标准: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。
——文件来源:《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琼财社规〔2021〕14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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